| 中共温州市鞋料商会党支部
工 作 制 度
为了加强党对社团组织的领导,推进社团组织党的建设,切实开展党支部工作,特制订本制度。
一、在中共温州市工商联党总支领导下,结合本支部实际情况,组织活动,开展工作,保证社团组织健康发展。
二、按照党章规定,党员每月过一次组织生活。但鉴于本支部党员经营户工作性质,规定每季至少一次。凡组织学习文件,也可通过书面方式进行,即下发资料,组织自学,会后检查。
三、每年务必组织党员活动一次(大型的),其形式丰富多彩,健康向上。包括外出参观、访问旅游或组织观看有教育意义的革命历史题材影片。
四、对于组织关系尚未转入本支部的党员,作好摸底、统计、登记造册。本着属地教育管理为主,本支部教育管理为辅的原则,作好这部分党员的双重教育管理工作。
五、理事党员列席会长办公会议,(必要时)参与商会重大问题的研讨与决策,置商会在党的监督领导下。
六、凡支部党员活动,予先由商会办公室通知到本人,作好按时出席,不迟到、不早退,有事应向支部书记请假。
七、每次党组织活动,作好出席有签到,会议有记录,工作有布置,执行有检查,均记录在案。
八、每年组织一次大型的党员活动,应事先报告市工商联机关党总支,征得同意并邀请其参加。
中共温州市鞋料商会党支部
2002年10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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